《中国基础教育》理事会 2008年服务细则
《中国基础教育》理事会成立四年多来,得到广大理事单位的热心关注和大力支持。理事会秘书处努力履行服务条款的承诺,体现了严谨、务实、奉献的精神。2008年我们将继续本着求真务实、诚信高效的原则,为理事单位提供周到的服务。
一、 2008年度服务细则
(一)共性服务(理事会为所有理事单位必须提供的服务)
1.聘请理事单位主要领导人为《中国基础教育》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常务理事),并向个人颁发证书。
2.每期赠送《中国基础教育》期刊5册;常务理事单位按教师人数每人1册。
3.为每个理事单位进行校风校貌和办学成就的展示宣传。每个理事单位免费享有一个内插彩页的宣传版面,常务理事单位免费享有封一、封二~封底任选其一共两个彩页的宣传版面。(理事单位在免费版面之外要求另加宣传版面的,需提前2个月预约并另外交纳广告费)。
4.为理事单位及时提供北京及全国各地学术交流活动信息,集体组织理事单位在自愿原则下以优惠价格优先参与。多方创造条件为理事单位争取全国性学术会议承办权,积极促进各理事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应邀参加《中国基础教育》理事会2008年年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个性化服务(在理事单位提出需求的情况下提供的服务)
1.受理事单位委托,理事会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理事单位举办专题培训或进行各种评估、指导(专家劳务费及交通、食宿费由理事单位支付)。
2.应理事单位要求,为理事单位教师就读在职研究生提供信息咨询和联络服务。
3.应理事单位要求,为理事单位与北京市知名中小学、教育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包括干部挂职、骨干教师进修、信息咨询等)提供联络协调服务。
4.凡理事单位举办大型庆祝活动,理事会秘书处将给予必要协助,包括为理事单位出版专刊(专集)提供专业化的编辑出版服务(专刊、专集的印刷成本费由理事单位支付)。
5.理事会作为所有理事单位在京的办事联络机构,代为查找、购买理事单位指定主题和范围的信息图书资料(由理事单位实报实销,理事会不收任何附加费用);为理事单位办理其他事务提供力所能及的中转、联络和协调服务。
二、相关事项
1.本次细则对应的服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
2.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单位,先填写《理事单位申请表》(向理事会秘书处索要)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并发出确认函后即可成为理事单位
3.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单位,请在本单位指定1人担任《中国基础教育》特约编辑(最好是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或主任),并向其明确职责。特约编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与理事会之间的日常联络与沟通,及时转达贵单位对理事会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将本校及本地区优秀稿件随时发送到《中国基础教育》编辑部。
通讯地址: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F座202 《中国基础教育》编辑部
联系电话:(010)62205136 传真:62206543
《中国基础教育》理事会
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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